雁荡山铁皮石斛获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阅读:1562 2020-11-13 20:32:46

记者从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雁荡山铁皮石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日前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核准注册(注册号33265428),这也是温州市迄今第16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目前国际上保护特色产品的一种通行做法,据统计带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农产品价格普遍比同类产品有更高的经济收益,能有效促进农民增收。据悉,“雁荡山铁皮石斛”具有浓郁的地域特点,品质稳定、独特,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声誉,于2017年获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2018年入选浙江省优秀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最具影响力十强品牌,2019年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

温州市场监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成功注册,能更好地打响“雁荡山铁皮石斛”原产地保护的品牌,提升该品牌产品附加值,并对加强该品牌的保护力度,维护和提高“雁荡山铁皮石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在国内外市场的声誉,维护使用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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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雁荡山铁皮石斛”在内,目前温州已有16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比如文成粉丝、苍南四季柚等。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在全市范围内已推行实施“地理标志强企富农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地方名特优产品培育和保护力度。通过与当地农业、粮食、县志办等部门联合开展辖区名特优产品普查活动,梳理出一批真正具有地方特色的名优特产品并建立品牌培育库,将有一定历史传承和积淀的产品及时编入县志、打好培育基础。深入挖掘符合地理标志保护条件的特色农产品资源,完善地理标志商标培育库和培育、申报、保护梯队,对具备申报地标条件的地方名特优产品,积极引导其注册地理标志商标。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协同推进,继续支持地方政府开展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和农业龙头企业“双品提升”工作,提高温州市特色效益农业的整体质量水平,不断做大盘强特色效益农业。

【浙江新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的规定,注册商标分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目前国际上保护特色产品的一种通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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